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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国土局
名 称:?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2018-01-08
文 号:

?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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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5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5条 、第36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9条

实施机构沙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结果样式附件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文、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
申请材料材料名称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是否有示范文本随本表附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10
申请人身份证明11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10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10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10
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10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10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11
办理流程环节顺序环节名称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备注
首环节受理窗口工作人员1天
第二环节审核科长4天
第三环节审批中心主任4天
尾环节办结窗口工作人员1天
办理形式线下办理
审查标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至2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5条、第36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9条

通办范围沙河市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沙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咨询电话0319-8788535
监督电话0319-881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