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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国土局
名 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文日期:2018-01-08
文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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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5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6条、第37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9条


实施机构沙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结果样式附件
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
收费依据财税[2016]79号文、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
申请材料材料名称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是否有示范文本随本表附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10
申请人身份证明11
原权属证书10
发生变更的材料10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10
其他必要材料10
办理流程环节顺序环节名称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备注
首环节受理窗口工作人员1天

第二环节审核科长4天

第三环节审批中心主任4天

尾环节办结窗口工作人员1天

办理形式线下办理
审查标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至2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6条、第37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9条


通办范围沙河市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沙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咨询电话0319-8788535
监督电话0319-881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