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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18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沙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年来,在邢台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法治沙河建设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积极履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是法治沙河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本地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分工有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市政府把法治建设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我市调整充实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明确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和具体责任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按照省市以及沙河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沙河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市委法治沙河建设领导小组,在市委政法委下设办公室,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小组人员组成及其办公室设置、职责,市委法治办对法治沙河建设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三是法治队伍得到加强。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机构配备有专(兼)工作人员,形成了以专兼职法治骨干为主体,律师、普法志愿者、法治宣传联络员、法律明白人为补充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建设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四是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先后印发了《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共沙河市委、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沙河市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同时,根据邢台市委法治办的要求,我市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全面推进法治沙河建设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62020年)》,以市委名义下发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办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规划》将7个具体重要举措细化为可量化、可评估、易操作的81项工作任务,为我们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重要遵循,是落实沙河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这一目标的具体规划,又是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五是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在沙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原文刊登《实施办法》,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学习贯彻《实施办法》通知,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学习,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认真贯彻落实;利用媒体平台做好交流学习工作。我市积极响应省委、邢台市委和市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利用微信平台对《实施办法》进行学习宣传,通过沙河市四大班子领导工作群和市直部门工作群加强交流学习;由沙河市委法治办负责,在沙河市报上开辟专栏分期刊登文件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职权到位。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衔接国务院第三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1项,涉及5个部门,都已衔接取消到位并公示。规范中介服务。专门制定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保留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2项,除中介机构外可自行编制要件15项,纳入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0项。优化审批流程。实施了流程再造、并联审批等举措,简化了投资审批流程。推动集中审批。高标准建立了沙河市行政审批局,坚决做到三到位,即:行政许可权划转到位、工作人员划转到位、一枚印章管审批到位。二是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工商登记。国务院明确调整的134项工商登记事项已全部前置改后置,现保留前置审批34项。放宽市场准入。将实缴制变为认缴制,实行六个零工作机制,全市共2852户市场主体直接受益。简化退出流程。制定《改善营商环境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十条措施》,进一步放宽退出条件,简化注销程序,降低退出成本,缩短退出周期。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完成企业注册申请,极大提升了工作效能。规范资格认定。目前,累计衔接取消国务院、省489项资格认定事项,现只保留国务院明确的151项事项。三是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两个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建立了权力清单,共涉及政府部门32个、行政职权2341项;建立了责任清单,共涉及政府部门28个、主要职责432项。建立负面清单。目前,负面清单涉及禁止审批项目513项、限制审批项目714项,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该清单共涉及31个单位639项,编制了办事指南,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建立收费清单。目前,已编制完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等收费清单。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省标准化要求,编制了我市行政许可标准化目录,涉及行政许可事项297项。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目前,全市31个部门一单、二库、一细则已实现全覆盖。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目前,沙河市申请县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被邢台市批准,并将大农业、大城管、大市场、大卫计四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调整意见报送到邢台市,大城管行政执法改革方案邢台已审批。同时,力争到2017年年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环保、交通等方面相关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落实联合惩戒制度。沙河市人民法院与人民银行沙河市支行已经签订信息共享协议,建立了以信用建设为核心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金融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五是改进优化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流程。专门制定《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编制了《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公开承诺书》,确保真正实现让群众好办事。治理奇葩、循环证明。进一步对我市各乡各部门的常见证明进行了规范清理。其中,公安机关明确只保留开具18类常见证明,并对开具证明流程、要件进行了公开公示;行政审批局实现办事信息一表清,减少证明材料40余份。加强政务服务设施建设。今年2月,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厅正式启用,建筑面积达一万余平方米,采用先进的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触摸查询系统、电子显示屏等智能化设备,全面实现群众办件一门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便捷服务。建设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完善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审批平台。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须经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2017年,共对1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是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落实《纲要》提出的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的规定,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讨论前交由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市政府2017年作出的灾后重建贷款使用情况、国际自行车赛道环境整治工作、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的意见、市规划展馆建设、组建成立沙河金桥投资基金、双基水泥一次性等价收购金湡集团所持城芳环保公司全部股份、二十冶二小及市四小搬迁租赁校舍办学、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实施计划和林场改造沙化土地工作等重大决策事项都经过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坚持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三是切实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了《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并具体要求: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办至少聘用1名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市政府的首席政府法律顾问。目前市政府24组成部门、13个乡镇办已全部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市政府聘请河北文谦、宣威和国途律师事务所6名律师作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2017628,邢台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201712月底前,县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村(居)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95,我市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发至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今年上半年除全面对执法卷宗进行督促自查的同时,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对国土、文体、水务、环保、发改、交通和工商等部门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1113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二是强化层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力度,对交警、城管、交通等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现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诉、检举、控告,对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行为,一经举报坚决查处。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印发了《沙河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备案审核办法》,按照文件有关要求,市政府执法部门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处罚需报市法制办备案,由法制办审核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四是强化考核考评,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各乡镇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年终政绩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制定并印发《沙河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对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并于每年年底对全市各单位和乡镇办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五是严把申领关,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我市一直严把行政执法队伍进入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办证人员必须是在岗、在编的正式人员,同时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颁发行政执法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和国务院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核发并经市政府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清理不在岗不合格执法人员,2017年上半年注销140个执法证件,新增203个。1016下发了《关于对2017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暨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年检审验的通知》、112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新增和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1111在沙河一中组织全市1552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

   (五)逐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一是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将学法作为市政府常务会的必修课,在内容上,兼顾国家宪法、国家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省政府最新地方性法规规章,更突出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在效果上,每次市政府常务会学法之后,将学法信息和相关内容在报纸上刊发,在全市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学习了《河北省健全落实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办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和《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已成常态化。二是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为深入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等,把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作为全市上下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营造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市市场监督局、质监局、安监局、商粮局和人社局等部门分别举办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培训,全市共有70余家企业聘请了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帮助指导各村建立了法律图书角,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进厂矿、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系列活动。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政府门户网等宣传媒介,不断推进法治教育向农村、学校和家庭延伸,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市政府各部门也通过宣传栏、标语、横幅、广播、宪法宣传日等方式不断向公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在沙河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市普法办和市政法委联合在市电视台开辟了平安沙河法制栏目,沙河市报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市卫计局、国土局、市工商局、质检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利用沙河市报宣传基本法和部门法律法规四是强化学用结合。通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切实做到把宣传法治与业务工作、具体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与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调解行政争议问题,以及接待群众来访咨询相联系,促进市直部门、各乡镇办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不断推进社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人社、编办、财政、发改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的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主管常务副市长多次以签署文件、召开专门会议等方式调度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为有序有效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迅速动员,周密部署329,全省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召开了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动员会,要求各执法部门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这项工作放在当前和本年度所有工作任务的首要位置,主动而为,积极作为,勇于创新,扎扎实实地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全市步调一致,同步推进。三是制定方案,确保成效我市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充分征集意见,召开座谈交流会,深入调查研究,印发了《沙河市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为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详细的作战图。四是开展培训,完善制度。55,我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在全省组织的三项制度培训结束后,立即对各执法部门下发《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传达省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精神及相关要求,并建立三项制度微信工作群,注册公共邮箱将三项制度所涉及到的文件等资料上传,方便各执法部门共享。明确由市法制办熟悉业务的两名工作人员,点对点讲解每项制度及清单的制作方法、制作依据以及各项文件之间的联系等,并根据各单位实际逐项进行答疑解惑。市政府印发了《沙河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各行政执法部门已梳理完成本单位权责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和相关制度等,明确了执法主体、责任和执法依据,对所有行政执法职权进行细化,并及时将各项清单和制度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为三项制度推行提供有力基础保障。五是印发通报,加快推进。为扎实推进三项制度顺利开展,市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两期通报和一期市政府政务督查通报,对不按时间节点报送有关制度、清单、流程图等的单位、部门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将单位名单报送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办公室,纳入全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清单。

(七)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把好立案关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均依法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或者不属于本级行政复议机构受理的案件,均给以认真细致的说明,引导案件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把好案件审理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运用组织听证、现场勘验、实地走访、委托调查等多种手段,查清案件事实。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既审查其合法性,也审查其适当性,公正、平等地保护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把好案件法律关严格法律审查、实事认定。实行回避制度,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截止1211,共受理16件行政复议申请,维持7件,终止4件,驳回2件,审查后未受理2件,正在审理1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水平。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执行,在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今年17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案件审理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按照《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的,我们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庭审时间等具体事宜,上半年1件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副市长按要求出庭应诉。积极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上半年1起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我市注重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配备与行政应诉工作相适应的人员,今年10月份为市政府法制办招录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我市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实现法治政府目标、与上级领导对我市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有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仍有待加强;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合法不合理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定渠道不够畅通,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大量案件未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直接进入信访程序;五是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没有良好形成,部分单位没有很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对自身承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认识欠缺等;六是有的部门法制队伍力量薄弱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等。

三、明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报告依法治国理论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力度;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工作,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推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四是严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智囊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六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七是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对新提拔科级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考核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2017年1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