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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6月19日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沙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619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邢台市环保督察办:

619,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现场督查时,发现2个环境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督促企业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沙河市金地联办铁矿该矿山企业正在生产,矿石场地未按整改文件要求就进硬化;矿渣露天堆放未进行覆盖;破碎、干选工段配套的袋式除尘器未开启、粉尘直接外界环境,无组织粉尘排放较为严重

(一)基本情况

沙河市金地联办铁矿成立于2002年,位于沙河市十里亭镇西葛泉村南,法人代表范志山,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矿石12万吨,《沙河市金地联办铁矿选矿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排放污染物技术报告》于2017113由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备案,邢环备案201611号,于2018427通过了沙河市地下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开始正常生产。

(二)查处情况

经查,该矿山为正常生产矿山,铁矿石对外销售,现场检查时选矿工序处于停产状态;故除尘器未开启,矿石堆地面于2017年已按整改要求完成硬化,因矿渣堆正在倒矿渣,还未及时运走,硬化地面不明显。针对企业露天堆放问题,沙河环保分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邢环沙责改2018109),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按照依法依夫对其进行处罚。

(三)整改情况

目前,露天堆放的矿渣堆已采取苫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同时,沙河环保分局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5万元。

网格化责任人:申日朝 13931967666

执法人员:高延军 13930982055

岳利伟 13933700889

二、綦村镇太行高速拌合站正在生产,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未采取收集处理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严重,项目未配套建设车辆清洗设施,搅拌站未安装喷淋设施,出入车辆未进行清洗问题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中国电建太行山高速公路桥拌合站,太行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该拌合站位于綦村镇朱庄村东南,占地约9亩,现有2条生产线,主要产品为成品混凝土,产品用于太行山高速建设,设计年产量9万方混凝土,属于临时项目,太行高速配套设施计划20187月底完工后拆除。

(二)查处情况

针对该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未采取收集处理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问题,沙河环保分局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邢环沙责改2018108),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按照法律程序立案处罚,拟处罚5万元。

(三)整改情况

目前,该项目库输送带旁已安装雾炮洒水装置,不定期对沙石进行洒水降尘,保持一定湿度,防止扬尘污染;同时该工程在拌合站出口位置安排专人对进出口车辆进行冲洗,并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有效减少施工现场的扬尘。

网格化责任人:秦和平 15930699199

执法人员:李广波 13403396000

             乔国旗 13803198755

 

 

201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