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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管理局
名 称:沙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强化机关大院日常管理的 通 知

发文日期:2018-06-13
文 号:2号

沙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强化机关大院日常管理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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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强化机关大院日常管理的

通   知

市四大班子机关各部门:

为保障市四大班子机关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创建高效型、服务型、责任型的文明机关,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大院后勤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卫生管理

1、管理局高标准的做好机关大院公共区域内,包括院落、楼道、厕所、水房等处的卫生工作,由清洁工全天保洁。做到院落无杂物、尘土,便池无异味,走廊、地面无污垢、无痰迹。

   2、各单位要保持本单位办公用房内墙壁、门窗及门口的干净整洁,不随意丢弃烟头、纸团,不随处乱扔垃圾,养成将垃圾丢放到垃圾箱里的良好习惯。严禁在任何地方焚烧废纸、树叶等,以免引起火灾。

3、各单位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间的卫生环境,使用后应及时冲净。严禁往卫生间乱扔异物,往水池中倒茶叶渣等不文明行为。

4、各单位废弃的办公家俱、沙发、电器等,不要随处乱放,应及时与管理局联系并做出处理。

   二、完善车辆管理

   1、进入机关大院的车辆凭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通行证》方可入内,并经常将《车辆通行证》放置于前挡风玻璃处。

2、进入机关大院车辆应自觉按照指定的标识行驶,按照停车泊位规范停放。
    3、要求进入大院的车辆要车身洁净,长时间不使用停放在院内的车辆也要保持车身洁净。车身不洁净的车辆不得进入院内或在院内停放。

   三、加强用电、用水管理

   1、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时,务必切断室内所有电源。

   2、发现室内电器、线路损坏、老化等情况要随时与管理局联系,以便及时排除故障消除隐患。

   3、禁止在办公室内私拉乱接电线。

4、要节约用水,使用后随时关闭水龙头。严禁在大院内冲洗车辆。

   四、完善其他事项管理

1、需要进入机关大院办理事务的人员,必须在出入登记窗口登记,并征得被访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除夜晚需要值班的工作人员外,严禁安排任何外来人员留宿。

3、运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物品的车辆,必须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信方可出入大院。

4、各单位需要上墙的告示、通知等,一律通过市委、政府一楼大厅电子屏进行播放。

请各部门自觉遵守上述规定,积极支持配合我局的工作,为创造一个文明、有序、优美的办公环境共同努力。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