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沙河市支行机构简介和职能
发文日期:2018-01-26
文 号:
1979年9月,中国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保险公司相继从人民银行分出。1986年6月,人民银行不再直接办理存贷业务,具体领导和管理全市的金融事业。1995年3月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履行职责。2003年12月,为适应金融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分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邢台监管分局沙河市办事处。2004年2月人民银行按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履行职责。2006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沙河市支行内设办公室、金融管理股、调查统计股、国库会计股、纪检监察审计室五个股室,全行在职干部职工32人。2009年10月,根据“三定”要求,沙河市支行内设部门设置为“两部两室”,即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部、金融管理部和纪检监察审计室。截止2017年12月份,全行在职干部24人。
中国人民银行沙河市支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的领导,在沙河辖区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规定;在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维护地区金融稳定;维护辖区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承担辖区经理国库、人民币流通管理、统计研究、征信管理、党的建设等职责。